海事与渔业部统计与信息中心主任表示,该6艘非法捕鱼船,是在纳杜纳海域被扣押,即是分别在南中国海北纬20度有两艘,及在北纬50度有4艘。
他说,这些非法捕鱼船,并没有捕鱼总署发出的渔业准证和捕鱼准证。这些渔船还用拖网方式捕鱼。
在被扣留的31名越南人中,其中两人被列為嫌疑人,即SF2378号船长Ngurryen van Hal(33岁),及SF2-4379号船长Guach van Dat(32岁),还有约200公斤海鱼,以及大拖网。
他们使用大拖网,即是由两艘渔船共同使用大拖网,张开来宽达50米至100米。
印尼海事与渔业部已颁佈条例,禁止使用大拖网捕鱼。不过在专属经济区,要有特殊准证,才可以用大拖网捕鱼。(印尼星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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