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市议会通过禁鱼翅的法律,半年后才生效。届时拥有、出售或食用鱼翅,将被处以高额罚款。初犯罚5000加元,屡犯最高罚款可达10万加元。
支持禁鱼翅人士声称,捕鯊渔民的手法太残忍。他们经常将鯊鱼翅割下后,再将活生生的鯊鱼丢回大海。
反对禁鱼翅人士则声称,渔民捕鯊鱼的手法很人道。
一名中国城鱼市场业主表示,自从市议会通过禁鱼翅法律后,鱼翅生意突然畅旺起来,因為大家都想在禁令生效前,大量购买储存,以备日后慢慢享用。
多伦多华商会也考虑将禁鱼翅的事反映到联邦移民部长肯尼,希望联邦政府能推翻多伦多市的法律。(香港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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