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渔民希望政府以实际行动,落实渔民提出的4项要求,其中之一就是要求政府不向与马来西亚船主合作的企业,发出捕鱼准证,以在东加北部包括打拉根水域捕鱼。
渔民也要求政府提供保护,以摆脱非法捕鱼行径和海上犯罪行為。
“渔民始终通过地方议会和海事渔业局与政府提出要求。”
由於没有获得政府正面回应,渔民不得不自行採取行动,查抄非法捕鱼的外国大型船隻。
渔民认為,使用先进捕鱼工具的外国捕鱼船在打拉根水域活动,将会打击当地渔民的生计。
渔民将继续在打拉根水域展开搜查外国捕鱼船行动。“如果政府仍然不採取行动,渔民可能不再扣押船隻,而是马上把外国捕渔船烧毁。”
“这些船隻并没有我国政府发出的捕鱼准证。船员和船主也是马来西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