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苏西洛签署了“关於公寓2011年第20号法令”。如今,政府正在草拟法令的条文,其一关系到外籍人士对公寓的所有权。
将来,外国公民或社团可以拥有公寓,最长期限60年。然而,只限於建筑在公共土地,或国有土地上的公寓。
建筑在私人所有权土地上的公寓,依然按照现行法规,最长期限25年,可以延长20年,过后,还可以再延长,最多25年。
建筑在公共土地或国有土地上的公寓,期限已满不能够再延长。
人民房屋部法律局局长阿古斯说,“期限一过,土地与建筑物必须归还给业主。”然而,若外国人还想继续持有相关公寓,必须重新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