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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生活

警以刑事条文调查强拆酒家

2015-01-15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48(侵入建筑物)条文调查燕美路皇宫酒家被强行拆除一事。
    吉隆坡刑事调查主任拿督邱震华高级助理总监今午受询时证实警方已援引这项条文调查此案。
    他说,警方将传召所有相关人士到警局录取口供,以瞭解事件的来龙去脉。
    在刑事法典448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最高3千令吉,或两者兼施。
    不过,行动党全国副主席兼蕉赖区国会议员陈国伟认為这条文法律处分过於轻,而且也与原有的罪行不相符。(星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