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2012财政预算案中作出延长公务员退休年龄的宣佈,
公务员可领取的退休金和津贴将从现有的12年半延长到20年。
首相署今日向下议院提呈四项相关的退休修正法案,以便从明年起将公务员退休年龄延长至60岁和阐明退休金和其他津贴的计算法。
这四项法案是2011年退休法案、2011年法定机构和地方当局退休法案、2011年退休调整法案和2011法官退休金法案。
首相署在修改这四项法案时建议纳入退休公务员的退休金计算法,并将强制退休年龄改為60岁。
不过,公务员在2012年1月1日之前,依然允许选择性在55岁、56岁或58岁退休。(星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