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中莱指出,大马渔业经过11个月的改进后,已达到欧盟标准规格,并成功重返欧洲的庞大外销市场。
欧盟管理食物及动物用药组织于今年4月至5月前来审核大马渔业规格时,给予正面反应,
因此,欧盟公共卫生与消费者保护总署(DG SANCO)也撤回对大马渔业出口到欧洲的限制。
“大马渔业是于2008年被发现不符合欧盟标准规格,因此在欧盟未把大马渔业列入黑名单前,大马先撤回原有出口商的执照,
并在经过11个月的改进后成功达到欧盟标准规格。
“目前,国内有18间渔产工厂、16间水产养殖、22艘捕鱼船只及6个渔业登陆站,已获得欧盟批准。”
早在欧盟对大马渔业设限时,国内原有46间渔产工厂拥有出口渔产到欧洲市场的执照。
随着大马渔业于2009年5月至今年10月重返欧盟市场后,大马总共输出4600公吨鱼产,总值627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