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生活
一名13岁少女入稟高庭,挑战国民登记局等三造拒绝让她成為大马公民的决定。
年仅13岁的起诉人雅妮莎是通过阿姨尤姬丝娃丽入稟高庭,
并在申请书中把国民登记局总监、内政部和大马政府列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
起诉人的代表律师阿努披露,雅妮莎的父亲原籍印度,迄今已是大马公民,母亲则是菲律宾人,
两人已离异,所以雅妮莎暂与阿姨尤姬丝娃丽同住。
他说,儘管雅妮莎是於1999年5月3日在大马出生,但有关当局在出生纸上列明她是非大马公民。
由於她被列為非大马公民,所以每年上学必须向移民局申请学生证,并支付特定的申请费来换取继续唸书的机会。
雅妮莎在申请书中要求高庭宣判她是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或第15(2)条款下的合法公民,
并要求高庭諭令答辩人发出大马公民的出生纸和大马卡给她。
承审本案的司法专员罗茜拉育已择订案件於本月2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