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外交部长杨进添今天宣布,马来西亚已正式通知台湾外交部,即日起给予台湾民众免签证待遇,
成为第100个给予台湾免签或落地签待遇的国家,台湾达成“百国免签”目标。
马来西亚政府已分别通知相关机场执行新措施,台湾民众凡持效期6个月以上的有效护照,备齐来回或续程机票,可在马来西亚停留15天。
他说,此一新措施对未来台湾及马来西亚加强双边经贸、文化、教育、农业等各项交流有帮助;
以去年台湾人到马来西亚观光约21万人次计算,免签实施后,每年将可为台湾民众省下新台币5千万元以上的签证费。
外交部同时提醒台湾人在停留马来西亚期间务必遵守当地法令,维持台湾在国际社会的良好形象。
另一方面,驻马来西亚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对大马政府此一决定表示欢迎与感谢,
互惠免签措施将使两地人民往来更为频繁与便利,并提升经贸、投资及旅游等双边实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