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太升商网进出口贸易公司!

太升商网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投资与市场

投资大马制造业股权优惠

2014-09-29

    由于1997年7月发生了席卷东南亚的金融风暴,马政府为了吸引更多外资,对股权规定作了暂时性调整:
    从1998年1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全面放宽制造业产品内销比例限制,
    允许所有受内销和出口比例限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无需重组原有股权结构的情况下,向贸工部申请将其产品的50%内销。
    在金融危机一年后,马政府为了吸引外资,促进国家经济复苏,又进一步放宽了制造业的外资股权:
    从1998年7月3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所有申请投资于制造业的外资(包括扩大生产和多元化计划),均可无限期地拥有100%的股权。
    该规定适用于7月31日起申请的新项目和尚待批准的项目,而此前已经批准的项目则不在此限。
    但新规定不适用于以下7个领域:(1)纸包装;(2)塑料包装(瓶子、薄膜、薄片和袋子);
    (3)塑料模具配备;(4)金属压印、金属加工及电镀;(5)电线套配;(6)印刷;(7)钢铁服务中心。
    矿物开采或加工有关的投资,其外资股权参与最高可占100%。
    政府核定其比例时,将会考虑投资额、工业技术水平、风险及投资项目和产品附加值高低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