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太升商网进出口贸易公司!
太升商网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国家首页
经济与生活
投资与市场
国家图片
经济与生活
马公民股权之分配(非土)
2014-09-29
3、由非土著马来人发起与外国人合资经营的投资案:
-外国人若持有70%或以上的股权,则其余股权应分配予相关之非土著马来人。
-外国人若持有少于70%的股权,则30%应分配予相关之非土著马来人,而其余则保留予土著马来人。
但在特殊情况下,非土著马来人经贸工部的批准,亦可承受其余全部股权。
友情链接
加纳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尼日利亚卫生部
泰国卫生部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
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管制局
菲律宾卫生部
印尼卫生部
越南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