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太升商网进出口贸易公司!

太升商网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经济与生活

马公民股权之分配(非土)

2014-09-29

    3、由非土著马来人发起与外国人合资经营的投资案:
    -外国人若持有70%或以上的股权,则其余股权应分配予相关之非土著马来人。
    -外国人若持有少于70%的股权,则30%应分配予相关之非土著马来人,而其余则保留予土著马来人。
    但在特殊情况下,非土著马来人经贸工部的批准,亦可承受其余全部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