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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市场

大马投资奖励措施(三)

2014-09-29

    C、再投资抵减(RA):从事制造业的公司,因需扩充生产能力、使生产设备现代化或使产品经营多元化而产生符合规定之资本支出者,
    公司可就其资本支出的60%享受再投资抵减。抵减额可用于冲销其课税年度法定所得的70%。
    未使用完的抵减额可结转至以后年度使用,直至全部用完为止。
    在沙巴、砂捞越州及“东部走廊”地区进行再投资的公司可就其资本支出的60%,用于冲销其课税年度全部法定所得。
    (注:马来西亚的“东部走廊”包括吉兰丹州、丁加奴州及彭亨州)
    2、马来西亚政府对外商投资于农业、高科技产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制定了与制造业类似的鼓励政策。
    3、马来西亚政府也从出口退税的角度对鼓励外商投资于制造业制定了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