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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生活

经销补贴食品商家需执照

2014-09-29

    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部长依斯迈沙比里宣布,为避免政府提供的食品补贴被滥用,
    政府即日起撤销1991年起售卖白糖、面粉及食油豁免申请零售执照的决定,
    所有售卖这3种统制品的商家,必须在1961年统制品法令下,拥有零售执照,这项措施即时生效。执照费每年10令吉。
    此外,所有涉及囤积白糖的商家,除立即被吊销执照外,还将在上述法令下提出控告。
    抵触上述法令的商家,将可被判坐牢3年,或罚款10万令吉,涉及的公司也将被罚款,最高达25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