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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生活

严打销售不合格轮胎者

2014-09-29

    大马道路安全局与陆路交通局异口同声提醒轮胎销售商,不要出售不符安全规格的轮胎,避免遭当局列入黑名单。
    两个单位表示,经过重新“割花”的轮胎和外国进口的“雪花”轮胎,因不符合安全规格而不允许出售。
    砂陆路交通局指出,虽然当局无法全面控制上述两种轮胎的销售,但执法人员会时刻展开检查行动。
    一旦发现轮胎销售商出售这类轮胎,执法当局会给予14天内下架通知,若业者冥顽不灵,则会把业者列入黑名单。
    与此同时,大马道路安全局指出,这两种不符安全规格的轮胎,对使用者构成巨大的生命威
    所谓重新“割花”轮胎,是那些已用了一段时间,但轮胎还有一定的厚度,而重新割上花纹的轮胎,这类轮胎在行驶一段时间后容易引起爆胎。
    至于“雪花”轮胎,是一种在冬季时使用的外国进口轮胎。这类轮胎只适合在冬季使用,而不适合在炎热的马来西亚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