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汽车政策下,政府已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禁止进口二手汽车零件,并且在2016年1月1日开始,禁止进口二手商用汽车;
以及在2015年12月31日废除二手私家车、二手商用车以及二手电单车的汽车进口准证(AP)。
贸工部政策领域组高级主任聂拉末指出,政府将逐步禁止进口二手汽车零件,首个执行阶段已鉴定6大种类的零件,
包括剎车系统、悬架系统、车手把系统、轮胎以及半截汽车,
除非有临时变挂,否则这项措施将如期从6月1日执行。
上述措施早已纳进2009年10月28日宣布的国家汽车政策,获得内阁同意,只是政府尚未最后决定禁止进口甚么二手车零件产品,
并非如二手车商所指,政府对这项措施尚未做最后决定。
政府是考虑到消费人的安全,包括进口二手汽车零件没有经过严密测验、影响本地汽车零件制造商,以及环保问题,才会实行这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