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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生活

投保人被警击毙仍有保险

2014-10-02

    新山高庭今日维持地庭的裁决,谕令保险公司须赔偿一名死于警方鎗下的死者的家属。
    亚洲人寿保险公司是基于死者曾经涉及警方鎗击案,所以拒绝赔偿死者家属15万令吉保险金,不过地方法庭较早前判令这家公司须作出赔偿。
    这家公司不服地庭的裁决而上诉至高庭。
    新山第二高庭司法专员古纳南在判词中指出,高庭维持地庭裁决,是基于在本案中,答辩方亚洲人寿并不能证明死者玛耶克里斯南(时年36岁)曾经涉及任何罪行。
    高庭裁决,在上述情况下,虽然死者是在警方的行动中被开鎗击毙,但是,保险公司仍然须对死者受益人作出赔偿。
    死者玛耶克里斯南(劳工供应商)于1996年6月13日晚上11时15分,在新山淡杯旧甘拔士路十字路口被警方截查,
    死者被指率先对警方开火,他最终反遭5名警员连开10鎗当场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