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共同法律考试制度(CBC)特设委员会主席迪鲁说,法律执业资格鑑定局(LPQB)已著手草拟取代法律执业证书(CLP)考试的共同法律考试制度。
他表示,一旦实行共同法律考试新制度,国内外法律系毕业生需要考获CBC证书,才能成为合格律师。
目前本地大学以及新加坡和澳洲部份大学法律系学生不必考CLP,
一旦落实CBC,往后淮律师将在同一制度下接受执业淮备的训练。
他指出,基于现有的律师执业证书考试已不符合司法专业的需求,
因此律师公会在多年前已促请政府取消有关考试,并拟定新制度取代,以提高律师的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