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兰丹州政府首开先河,针对州内森林地被列为国家公园所造成的经济亏损致函给财政部,
尝试向中央政府索偿24亿1千200万令吉,作为经济补偿。
丹州秘书指出,坐落在丹州内的国家公园地段佔地1千零43平方公里,
单单在伐木业方面,若以每公顷值2万7千682令吉计算,长达30年的土地租赁就值12亿令吉。
此外,其他领域的种植回酬(长达20年或25年)还包括棕油种植、橡胶木及橡胶园,保守计算将为丹州带来超过十亿令吉的收入。
州秘书拿督再努丁是在行政议会会议后发表谈话。他希望徵询财政部秘书长丹斯旺阿都阿兹的意见,以求证丹州政府是否有权向联邦政府索偿,
或通过其他适当的管道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