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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不允许臭氧及螯合疗法
2014-10-03
卫生总监拿督哈山说,除了研究用途,医药人员受促不要使用臭氧治疗及螯合疗法来作医疗用途。
他说,到目前為止,没有任何医学证明上述两种疗法对任何疾病有医治效用。
“在获得本地及国外的科学性资料下,我们也深入讨论此事,并一致作出这项决定(停止使用臭氧及螯合疗法)。”
他认為,当局需要对这两种治疗法作更深层的研究,尤其是使用特徵、效果及安全性。(星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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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尼日利亚卫生部
泰国卫生部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
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管制局
菲律宾卫生部
印尼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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