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理事会為主办活动拨给国营电视台的宣传费遭滥用,
国营电视台登州分局前局长及前节目组主任今日被提控上庭。
2名被告分别是国营电视台登州分局前局长娜威雅仄拉(56岁)及前节目组主任诺阿斯米涵(52岁),
她们今日在瓜登地庭被控滥用公款的罪名。
娜威雅仄拉目前在国营电视台吉隆坡总部任政策及教育组副局长,诺阿斯米涵则是彭亨州分局节目组主任。
根据控状,2名被告被控在2010年10月至12月在登州分局任职期间,涉嫌滥用2千250令吉的公款,
因此触犯了刑事法典403条文(不诚实地挪用财物)。(星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