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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生活

马来西亚搁置“售生棕果坐牢”

2014-10-06

    马来西亚棕油局已正式发函通知国内的小园主和园丘管理层,当局搁置“出售未完全成熟棕果或须坐牢罚款"的附加条文。
    大马小园主公会下霹靂分会会长陈玉祥指出,该会已接到马来西亚棕油局总监拿督朱云美博士誌期8月15日发出的公函,
    指该局决定搁置实施2005年(执照)棕油局条例21条文。
    他说,这项措施,原订於今年7月1日实行。
    陈玉祥表示,该局搁置实行这项附加条文,使到小园主们,暂时不会因出售未成熟棕果,
    而面对罚款最高20万令吉或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的后果,但小园主们希望这项严苛的附加条文永远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