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截至目前為止,警方共调查108宗涉及洗黑钱活动的案件,
并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冻结188个银行户头内逾千万令吉存款。
全国警察反恐特别行动部队总监拿督弗兹指出,警方完成这108宗涉及洗黑钱活动的调查工作后,已将调查报告移交总检察署作进一步的定夺。
他今天在隆市香格里拉酒店所举办的第四届国际金融犯罪以及恐怖主义融资研讨会发表的报告这样指出。
他说,在打击洗黑钱活动上,警方主要依靠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中数项法令用以冻结、充公动產以及不动產,
其中包括44、45、46、50、51以及52条文。(星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