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太升商网进出口贸易公司!
太升商网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国家首页
经济与生活
投资与市场
国家图片
经济与生活
公务员私访外国须申批
2014-10-07
从10月1日起,所有為私事出国的公务员,必须事先获得政府首席秘书和有关部门秘书长的批准才能成行。
由政府首席秘书拿督斯里阿里韩沙签署的通告,是在10月1日发出,旨在改善公共服务的效率。
根据有关通告,有关公务员必须承诺会有足够的财政能力,以便能应付在外国的费用。
此外,他们还必须确保在海外的有关费用,不是由该些拥有私人利益衝突的个人或私人公司支付。(星洲网)
友情链接
加纳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尼日利亚卫生部
泰国卫生部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
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管制局
菲律宾卫生部
印尼卫生部
越南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