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透露,司法宫从今年9月3日起,已在全国各地设立76间专审与环境及大自然案件有关的“绿色法庭”,
以让法庭在维护环境的努力上,扮演重要一角。
他表示,这76间“绿色法庭”分散在半岛及东马,其中绝大部份為地庭,
如果某个地区没有足够的地庭审理相关案件,则由推事庭担起重任。
“邻国泰国及印尼早已设立绿色法庭,但我国起步不算太慢,我们主要是传递给民眾一项讯息,
即大马正视环境课题,特别是那些抵触和环境法令相关的罪行,绿色法庭就是要优先处理这类案件。”
他表示,目前有30项和环境、大自然有关的法令,包括野生动物法令、动物法令、频临绝种动物法令、排污法令等,
而绿色法庭主要审理抵触这类法令的案件。(星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