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一名著名的前马来乐手涉嫌强姦一名14岁养女,他今日在安邦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案展明年1月25日过堂。
被告今日在没有律师陪同下面控,他被指於去年2月份,在鹅嘜的住家涉嫌姦污其14岁的养女,
而抵触刑事法典376(2)(d)(强姦)条文。
一旦罪成,可判最高30年监禁,及可施鞭笞刑罚。
基於被告与女受害者关係及俩人目前住在同一屋簷下,主控官达丽娜副检察司没提出保释要求。
然而,法官罗斯嘉娜雅蒂较后准许被告以1万5千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
同时諭令被告不能与女受害者同住、干扰或交谈,并且每月到邻近的警局报到,以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