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狼乾爹"多次涉嫌性侵犯11岁女童案,被告今日首控上庭面对违反自然性行為罪行,
唯被告否认罪名,主簿官諭令此案展至2月4日过堂。
翁庆城(译音,45岁),来自居林硕莪廊新村。他是今日被押往双溪大年法庭,在第三地庭面控。
翁庆城被控於2012年11月24日至30日之间,晚上12时至清晨6时,在位於居林硕莪廊新村住家,
涉嫌以其性器官插入一名当时11岁何姓女童的肛门,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77C违反自然行為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监禁不少於5年,或不高於20年,同时面对鞭笞处罚。
被告妻子联同儿子,以及一名相信為被告姐姐的人士,到法庭听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