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构:马来西亚最高立法机构为国会,由下议院和上议院组成。
下议院有222个议席,议员在全国大选中由人民选出,任期5年。
上议院有70名议员,其中44名由最高元首任命,
另外26名由各州立法议会各推派两名,任期3年。
行政机构:马来西亚最高行政机构为内阁,由首相领导。
首相由最高元首从国会下议员中任命,通常由下议院多数党领袖担任。
司法机构:马来西亚最高司法机构为联邦法院。
马来西亚最高法院于1985年1月1日正式成立,在这之前马来西亚案件可上诉到英国的枢密院。
在1994年6月最高法院改名为联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