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采取不记名的方式进行,选票上不记录编号,使用相同的笔和墨水做标签后,投入投票箱内。
只有世袭统治者,掌玺大臣和会议秘书长参与选举过程。
当一位统治者无法出席会议的时候,他被允许委托一位代表代为出席会议。
在遴选过程中,掌玺大臣先将密封的选票发给统治者,只有最有资历的统治者会被推选,
其他的统治者将会议决他是否适合继任为最高元首,
被推举者必须至少获得5票的多数票数方能当选,如果被推举者无法获得所需的多数票数,
相同的程序将会在有第2资历的统治者上重复。
当选举结束后,会议将会宣布最高元首的人选,同时将选票销毁;
统治者在就任最高元首5年期间,他将任命摄政王处理州统治者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