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基督教卫理公会说,《圣经》反对同性恋性行为的立场是十分确定的;
因此,所有持守圣经信仰的基督教会,也必反对同性婚姻。
该组织在文告中说,教会对一切宣扬同性恋行为或同性婚姻者的立场是坚决反对,并对所有以基督徒身份鼓吹宣扬同性婚姻者不表赞同。
该组织也引述《圣经》对同性恋性行为的立场,即“同性之间所有性行为都是圣经所禁止,
因为圣经将同性之间性行为列为违背天性的行为,乃属违反自然之事”。
“《圣经》所启示的婚姻模式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这个原则也被耶稣基督论及婚姻时重新确认与宣示。”(星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