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主席卡巴星说,联邦宪法43(7)条款没有规定首相人选必须是马来人和穆斯林,
因此,宗教和种族因素并不在委任首相的考虑范围内。
他说,联邦宪法43(7)条款阐明,在大马出生的公民可成為首相,但入籍我国的公民却不能,美国的情况也一样。
“草拟联邦宪法的李特宪制委员会认為,不把宗教和种族列為首相资格的考量因素,是恰当和正确的。
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质疑该委员会的智慧,该委员会是由国际的法律权威组成,包括2名穆斯林。”
不过,他透露,马来州属宪法规定,在大马出生的公民可出任州务大臣,但入籍我国的公民却不能,另外有关人选必须是马来人和穆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