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仲裁中心助华商解纠纷
2014-10-21
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KLRCA)今日与大马中华总商会签署谅解备忘录,以提倡及鼓励总商会会员採用纠纷调解替代方案(ADR)处理商业纠纷。
KLRCA总监桑德拉拉祖说,该中心将通过数管道达致上述目标,
包括鼓励总商会会员採纳KLRCA的纠纷调解条款、在商业合约中列明KLRCA為调解纠纷的指定机构、提供中文版本宣传品及委任总商会会员进入KLRCA的仲裁员小组。
“我们使用‘2010年KLRCA仲裁规则’及‘快速仲裁规则’处理纠纷,
前者监控仲裁过程,后者能在140天内解决纠纷,无需经过复杂及全套的仲裁程序,以平和方式排难解纷,符合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