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可30个月还贷款
2014-10-21
高教基金局放宽偿还贷学金的措施,仍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可分30个月偿还贷学金,年利息為1%。
“那些还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必须写信或联络高教基金局,说明本身面对的难题,以获得延后偿还贷学金的机会。”
该局主席拿督依斯迈赛出席淡马鲁寄宿中学家教协会大会时说,在这之前,该局限定毕业生必须在6个月内偿还贷学金,利息為5%,
之后将期限延长至24个月,而现在则延长至30个月,利息也减至1%。
他说,至今共有167万名毕业生获得该局的贷学金,该局每年发放60亿贷学金。
其中每年应收回42亿令吉贷学金,但至去年杪只收到22亿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