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司法不容干预
2014-11-05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强调,司法是文明社会的标誌,司法机构必须独立运作,不受任何干预。
他说,司法独立的意思是,一宗案件必须根据法律及呈堂证据,不受任何一方的影响或压力下下判。
法官在裁决过程中被赋予独立性,必须公正无私的做出裁决。
我们说的司法自由,不只是司法机构的独立运作,法官也应该保持中立,不偏不倚,
比如法官不应该涉及政治,而且要与政治人物或商界企业家等保持距离,关系不能太密切,
以免在审理案件时受到某些因素左右,而影响司法公正。
我们必须确保司法的神圣,使审讯工作不受到任何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