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燕屋3年内迁出世遗区
2014-11-06
2011年1月1日开始,檳州政府将严厉执行世界文化遗產区内不准养燕以及燕屋必须在3年内迁出古蹟区的国家养燕业发展指南(1GP),
冥顽不灵的养燕业者将面临法庭诉讼及拆除燕屋设施的下场。
地方政府执法当局将优先对付那些刚刚在古蹟区进行养燕的新业者以及未向当局申请註册的燕屋业者,
一旦控上法庭且罪名成立,将在城乡规划法令下面对最高50万令吉罚款以及最高两年监禁。
至於檳岛市政局执照组每发出一张传票则是250令吉。州政府已成立一支技术委员会来执行地方政府理事会所批准的国家养燕业发展指南,
这支委员会将以檳岛市政局建筑组主任尤端祥為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