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杜绝香烟广告
2014-10-27
柬埔寨金边市政局提醒业者,须在今年8月1日前,拆除任何户外香烟广告,包括广告板、海报、横幅和流动性广告。
根据政府于今年2月24日发出的《禁止香烟广告法令》,要求各香烟公司、广告社、香烟供货商和运输业者,全面停止香烟广告和宣传,
包括利用海报、横幅、宣传册等流动性广告,还有通过广播电台、电视、杂志、唱片和电讯系统。
此外,业者也被禁止通过演唱会、体育活动及各种活动,向民众宣传香烟产品。
通告说,有关《禁止香烟广告法令》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生效,市府将对违反法令的相关单位采取法律行动,
包括发出警告信、充公宣传工具、勒令暂停营业或撤销营业执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