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全面禁止香烟广告
2014-10-27
根据政府於今年2月24日发出的《禁止香烟广告法令》,要求各香烟公司、广告社、香烟供应商和运输业者,全面停止香烟广告和宣传,
包括利用海报、横幅、宣传册等流动性广告,还有通过广播电台、电视、杂誌、唱片和电讯系统。
此外,业者也被禁止通过演唱会、体育活动及各种活动,向民眾宣传香烟產品。
有关《禁止香烟广告法令》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生效,市府将对违反法令的相关单位採取法律行动,
包括发出警告信、充公宣传工具、勒令暂停营业或撤销营业执照等。
市府呼吁业者,须尽快拆除目前仍高掛在市内各角落的香烟宣传广告,以免触犯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