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向国际汇报保护儿童情况
2014-10-28
获得儿童基金会的支持,教育部在金宝殿召开“促进柬埔寨儿童理事会工作”研讨会,教育部青年办事局局长潘苏金主持会议,多名非政府组织和政府官员应邀参加。
教育部青年办事处局长潘苏金表示,召开此研讨会是为了提高柬埔寨儿童理事会的工作效率,
尤其是让各部门和相关非政府组织,了解我国执行《保护儿童权利协议》的情况,参与维护儿童权益。
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制定了《保护儿童权利协议》,我国儿童理事会于1992年9月22日加入该协议,成为该协议的成员国。
他说,身为联合国成员国的我国,要每5年向联合国保护儿童权利委员会汇报关于执行《保护儿童权利协议》的情况。
王国政府制定的四角战略中,有保护及重视儿童的内容,因为儿童将来是国家发展的栋梁。
“政府保护儿童权利,保证儿童享有最基本的权利,让他们健康成长,政府还制定相关法律保护儿童权益,包括向孤儿童提供教育和健康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