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禁止洞里萨湖捕鱼
2014-11-01
为有效的进行35个洞里萨湖私营捕鱼区禁令,政府宣布成立洞里萨湖周边捕鱼区管理和保护委员会,并修改《渔业管理法》部分条文。
根据洪森总理发表文告,政府决定取缔35个洞里萨湖私营捕鱼区,为有效的进行此项禁令,政府宣布成立一个洞里萨湖周边捕鱼区管理和保护委员会。
获委为该委员会主席为副总理兼国家解决土地纠纷机构主席,国土规划和建设部长为副主席,
而其他成员包括环保部长、水源与气象部长、农业部长、司法部长、联络国会参议院和监察部长、国家警察总署总监等。
除此之外,内阁事务部长、财经部长、国防部长、内政部长等相关的部长及官员也必须参与此项工作。
文告称,洞里萨湖周边捕鱼区管理和保护委员会务必有效的管理和保护洞里萨湖周边捕鱼区,
尤其是针对磅清扬、暹粒、菩萨、马德望和磅通省的捕鱼区,并按时向政府呈报和提议。
上述部长及主席必须从5个省的35个洞里萨湖捕鱼区业者没收及撤销执照。以免洞里萨湖鱼类繁殖和自然生态面临遭受严重破坏。
相关工作组也必须修改《渔业管理法》中的部分条文;在新的指令下令前,必须保护上述35个捕鱼区,杜绝所有非法私人捕鱼活动;
整顿洞里萨湖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确保居民生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