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出口申请C/O及CI
2014-11-03
柬埔寨享有欧盟、日本、加拿大、美国之GSP待遇,
柬埔寨对於申请C/O及CI之时间及程序复均非常复杂,以输往美国之纺织成衣品為例,其流程略如下:
(1) 海运之出口货品,待厂商產品装箱10%至15%后(註:空运需100%装箱),
始得要求商业部GSP部门会同工业部前往工厂检查货品之生產及製造流程、型式、原物料及半成品来源,
并由商业部核发出口执照,而核发出口执照之时间约為七天。
(2) 随后海关前往「工厂」,检查装箱是否100%完成。随后海关於「港口仓库」再次查验货品。
(3) 货品装船后,厂商需再向商业部GSP部门申请CI,据以享受美国GSP待遇,而核发CI之时间约為四日。
综上,柬国进出口流程复杂及冗长,导致柬国相关政府单位有许多机会可向厂商索赂,华商苦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