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太升商网进出口贸易公司!

太升商网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投资与市场

柬埔寨的投资法规

2014-11-03

    第六 条:投资者的投资申请,交由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检查和决定。
    第七 条:柬埔寨发展理事会在收到正确的完成全部手续流程的投资申请后,
    必须在四十五天之内对投资者的申请作出答复。
    如果超过以上规定期限,那位政府官员没有正确理由而不对投资申请作覆,必须根据法律给予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