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完善投资法律
2014-11-04
為吸引外资,政府在十年前即制定了开发经济特区计划,但由於政治、资金等条件限制,一直未能付诸实施,经济区建设滞后。
政府开发经济区的主导思想仍然是私人投资而非政府投资,
由私营企业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对外招商等业务,将园区建设纳入市场化、私有化范畴。
经济特区按规定可享受免税待遇,并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為投资者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等文件,為企业运营提供便利条件。
在经济特区内,公司从开始运作起可享有9年内免缴所得税、进出口货物增值税等税收优惠,并可拥有土地和不动產產权。
同时,投资不利因素,包括目前我国法制不健全,投资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政府机构贪污腐败现象严重,效率低下等其他因素。
目前提供準确的信息以吸引更多投资商来柬投资,带动柬埔寨农业品出品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