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农业及合作社部与印尼官方展开的谈判取得成效,
印尼方面同意取消对泰国蔬菜水果产品包括龙眼和榴莲的进口配额限制,
而火葱产品则按照参考价格加以进口管理。
印尼农业部原来规定印尼从事进口泰国蔬菜水果产品的经营商,
要向印尼贸易部取得进口配额才允许进口,
即实施配额进口管理制度。
经过双方官员开会磋商,印尼方面同意对泰国进口蔬菜水果的管理规定进行调整,
从2014年1月1日起,取消对泰国蔬菜水果产品进口的配额制度。
虽然印尼的进口商仍要向印尼农业部申请进口许可证,但是没有进口数量的限制。
印尼进口商必须按照实际进口数量不得低于申请进口数量的8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