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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市场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

2014-06-18

  印尼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于2000年生效,该法规定,布图设计必须具备独创性;

    


   且必须是设计人(或小组)自己的智力成果。

    


   布图必须具备能动性、电路中每一部分必须与总体相连以及设计目的明确等要素,

    


   且在设计当时和在布图设计人或集成电路制造商群体中不具有普通性。

    


   布图设计不得违反现行法律、公共秩序与公共道德。

    


   该法规定,如果布图设计已经用于商业目的,提出申请之日不得晚于最初实施之后的两年。

    


   印尼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采取登记制,保护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