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国内市场,印尼贸易部出台消费品进口限制条例。
“针对成衣、鞋类、电子、儿童玩具和饮料食品等五类产品的进口条例仅会在今后两年内实行。”
实施针对这五类成品的上述条例是因为长期以来国内市场的此类产品过于泛滥。
该限制条例写入了关于某些产品进口商必须在贸易部注册的2008年10月第44号贸易部长条例。
根据规定,每件上述产品只能由注册进口商通过勿老湾海港、丹绒不碌港、丹绒艾玛斯港、丹绒佩拉港和苏加诺哈达港进口。
对于注册进口商而言,某些针对自由贸易区和自由港需求的产品的进口将根据有关这些地区的法律规定进行。
除必须拥有注册资格外,进口商还必须在从载货港口装货前由检测人员进行进口技术认证,且自行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