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殖民地时期,印尼便已开始向公众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服务。
1894年1月10日,隶属于印尼司法部、专门负责商标注册事务的部门 ――
Hulpbureau Voor den Industrieelen Eigendom核准注册了印尼的第一件商标。
随后,遵照有关法令的规定,司法部的职责范围延伸至工业所有权领域。
印尼独立后,根据1945年宪法的有关规定,该机构更名为工艺所有权署。
1947年,工艺所有权署迁至苏腊卡尔塔(即梭罗),同年10月,再次更名为工业所有权署。
在印尼联邦共和国政府时期,工业所有权署迁至雅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