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销制造业(凡产品65%以上外销,纺织品需达85%以上)
1、生产外销成品所需之货品或原料之进口税捐,可办理退税。
2、购买印度尼西亚生产之货品或原料用以生产外销产品,可免加值税及奢侈品税。
3、无论国内有无产制,均可进口所需之原料。
保税区工厂
1、进口生产所需之资本财、设备及原料可免进口关税、货物税、所得税、加值税及奢侈品税。
2、半数成品及所有非成品均可经由正常之进口程序转销印度尼西亚关税区。
3、生产废料在不超过生产原料总值5%的范围内可销往印度尼西亚关税区。
4、可将机械及设备借给区外之包商2年,以进一步加工生产其产品。
5、将产品运往区外包商,或由区外包商运来产品,以进一步加工,均可免奢侈品之加值税及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