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养殖业(有类别及与印度尼西亚当地业者合作之限制)。
-demersal 鱼之渔捞(限在马六甲(Malacca)和阿拉夫拉(Arafura)海峡以外)。
-纸浆工业(硫化及氯化处理以外之纸浆业)。
-chloro alkali生产。-红树林木材(mangrove wood)之加工业及种植业。
-钱币与特定印刷业(邮票、印花、印度尼西亚中央银行各种票券及护照等)。
-乳制品加工业。-合板制造业(限在巴布亚省设厂)。
-锯木业(巴布亚省境外之非自然林木)。
-乙醇(普通酒精)工业(加工供其它工业之用)。-炸药工业。
-电力计划及管理顾问工程服务业。-电力设备建设,维护及安装服务业。
-海外石油及天然气钻勘服务业(限在印度尼西亚东部以外地区及与印度尼西亚公司合作投资)。
-发电厂(限在爪哇岛、峇里岛及马杜拉岛以外地区)。
-餐厅(限在观光地区与旅馆业合并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