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对于不同行业之外籍经理人及技术人员依国家或地区之不同,订有最低薪资标准。
2、印度尼西亚劳工部1997年1月10日颁布第PER.01/MEN/1997 号命令,
凡在印度尼西亚工作之外籍人士每月需缴100美元做为「职业训练基金」。
3、依据劳工部命令,凡拟申办工作准字之外国人均需预缴1年份之职业训练基金共1,200美元,
倘预期在印度尼西亚工作期间未达1年者则以所拟停留月数预缴之。
4、外国技术人员年税后所得超过1亿盾者需缴2%之「富人捐」
及持有工作证满3年后仍欲延长者,每月需缴150美元之「技术移转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