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太升商网进出口贸易公司!

太升商网 |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投资与市场

印尼公共信息自由法案

2014-06-18

   印度尼西亚众议院通过「公共信息自由法案」,

    


   要求印度尼西亚全国政府机关、各个省政府、公共团体、国营事业机构、政党、司法机关、国内外非政府组织等,

    


   必须向社会大众公开其财务报告。

    


   根据新法,各机关必需公开之信息包括:行政业务、执行力、政策、项目计划、工作手续、协议和公共信息服务之报告,

    


   另对人民之生命财产有威胁或影响公共秩序之任何信息亦应公开,

    


   而国营事业机构必须公开渠等之采购信息、股权拥有者、董事会成员、监事、司法案件等,

    


   如故意阻碍信息之公开者可罚500万盾(约550 美元)之罚金或一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