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部发布3个营业部门即特许经销业务、直接销售系统和房地产经纪的贸易部长条例。
上述3项贸易部长条例之发布是政府为实现营业明确,法律和投资环境明确而对贸易部门进行改革的一项义务。
该3项部长条例是:
1. 关于特许经销业务的列号31/M-Dag/Per/8/2008贸易部长条例。
它是改自关于特许经销业注册证签发程序和规则的列号12/M-Dag/Per/3/2006贸易部长条例。
2. 关于直接销售系统营业的活动的列号32/M-Dag/Per/8/2008贸易部长条例。
是改自关于直接销售营业准字签发程序与规则的列号13/M-Dag/Per/3/2006贸易部长条例。
3. 关于房地产经纪营业的列号33/M-Dag/Per/8/2008贸易部长条例。
在贸易部长发布的上述3项条例中,列号33/M- DAG/PER/8/2008贸易部长条例是房地产部门新条例,
该条例对房地产商非常重要,将使所有与该业务相关的各方都受到保护。
至于有关特许经销业和直接销售业的贸易部长条例是对此前条例的修缮。
苏巴义奥强调,新的特许经销条例乃为促使国内中小企业发展,
而有关直接销售条例目的为确保商品供应能符合市场需要和商品素质符合规格。